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在训练学生实验技能和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开拓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实验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毕业论文和各类科研活动等。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在实验室学习时应遵循下列规程:
第一条实验室开放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情况,充分利用实验室的人才和仪器设备资源优势,合理安排开放相应的实验室。各类实验室确保具有良好的开放环境和实验设施,具有丰富的开放实验项目和稳定的实验教师管理队伍。
第二条开放实验内容要严谨合理,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及教师的科研项目和校企合作项目,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学生依据研究方向可作为相关专业的实验室日常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实验室负责人管理实验室日常安全卫生等工作。
第四条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前必须填写《实验室入室申请表》提出申请,并签订《实验室安全准入承诺书》。
第五条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须完成查阅资料、拟定实施方案等准备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要预约,以便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在进入实验室后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
第六条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进行指导,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并保证其安全。
第七条学生操作使用大型或精密仪器设备时必须有相应的教师指导使用,常规小型仪器设备可由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的学生指导使用,使用完毕做好记录工作,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维修。
第八条学生使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有相应的教师指导使用,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的学生协助教师监督学生的药品使用情况。
第九条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遵守《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喀什大学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和通知。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负责人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违反相关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情况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资格。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