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管员从设备科领取新仪器时,必须当场检查质量,核对数量,然后才办理签名手续入库。
2.保管员严格要求自己和用户,减少玻璃仪器不必要的损坏。要爱护国家财产,提倡节约。
3.保管员要认真了解和掌握本库的各种仪器的用途,按要求摆放整齐,保管员没按要求保管仪器造成损坏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4.从库房出库各种仪器时,必须填写领物单。
5.学生损坏玻璃仪器时,要按实验教师签名的换取单来办理换物,损坏原因以实验教师的判断为准,并给予详细的说明。
6.个人或单位需从库房借用仪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和系主管领导同意才能办理,并注明借用期限。
7.无关人员严禁入库,禁止在库内吸烟、点火。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修订